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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說明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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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貨及契約解除權

當您欲退貨時,依民法規定,您與本店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因此: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貨資訊:

一、 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對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  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  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

-  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

-  報紙、期刊或雜誌。因此類出版品具有時效性

-  經您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您事先同意始提供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如:機票等

* 依消保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經主管機關已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商品或服務。如:藝文展演票券、旅遊住宿票券等


二、 請注意! 猶豫期(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必要之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 請依退貨原則及流程之說明進行退貨申請。請勿破壞原商品並不可使用,並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三、如非前條所列商品,則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七天猶豫期之權利。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七天內,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請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 宅配退貨原則

注意:本店只提供退貨並無換貨服務

-  依據消保法規定,只要是全新商品且於七天猶豫期間內申請,單筆訂單中每項商品僅開放退貨一次,超過猶豫期恕不受理,如需申請二次以上退貨服務,運費請自行負擔

-  注意猶豫期並非試用期,辦理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 

-  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並請確保主要商品、發票、相關配件等均無任何遺漏,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以便本店為您處理退款事宜

-  若商品有下列情形者,將影響退貨權利的行使或須負擔毀壞、回復原狀之費用(其費用需請消費者另行支付,亦無法進行退款抵扣)

-  資料不完整(如:商品主體有損毀、商品缺件等)

-  明顯有組裝痕跡、受潮、刮傷



• 退貨流程

注意:本店只提供宅配到府收件並無超商店到店服務

-  到「我的帳戶」點選「商品退換」

-  找到需要退回的訂單點選「退換商品」

-  請填寫退回商品原因

-  本店收到退回商品通知後,約在3-7日派車至原配送地址收回商品

-  若原訂單達免運,退貨後未達免運門檻將扣除運費後退款商品金額

-  在確認退回商品及隨付文件確認無誤後,本網站將在15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內退款原支付帳戶